根据体育总局游泳中心《关于游泳(含公开水域游泳)初级教练员岗位培训专项技能考核标准的通知》的文件要求,获得国家体育总局初级教练员证书须先获得中国游泳协会中级游泳教员证书。为此,为做好游泳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国游泳教练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促进青少年及群众性游泳活动健康、安全、有序地开展,保障后续中国游泳协会中级游泳教员及总局初级教练员岗位培训的顺利进行,我中心将于
2025年2月26日报到,2025年2月27日至3月1日理论、实践、考核,2025年3月2日离会。
(二)全国各地方相关基层业余游泳队及青少年游泳俱乐部教练员,从事儿童和青少年游泳教育培训的教练员和技术人员,教学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三)大学在校学生(游泳相关专业),从事过游泳训练的游泳运动员均可报名参加;
1、请参加培训者必须用电脑按规定格式填写报名表(附件1)和住房预定表(附件2),于2月11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一式两份分别以电子邮件和快递邮寄至承办单位(邮编:150020,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28号黑龙江省田径水上运动管理中心;联系人:李芳,手机:(微信同号),邮箱:。
2、逾期报名者不予安排培训,如网上报名和报名表出现不一致时,以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为准。
1、请参加培训者于2月26日14:30前到哈尔滨市和颐至格酒店报到(地址:哈尔滨市宣化街421号)。
(二)参加培训者需缴纳食宿费(含酒店双人合住房费、餐费、培训场地)等费用每人每天450元,按4天计算。如有单住大床房需补房差价每人每天150元,按4天计算,单间大床房数量有限,订满为止;
3、如开发票,必须提供发票详细信息(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
(三)培训者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由中国游泳协会颁发的《全国初级游泳教员证书》。